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鹽、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類食品275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34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豐都縣鴻蘭商貿經營部銷售的、揭西縣雅味園食品廠(分裝)標稱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東莞市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永川區潘小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揭陽市空港經濟區地都鎮華興園食品廠標稱生產的章魚小丸子(豆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龍井泉飲用水廠標稱生產的桶裝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秀山縣露馨源純凈水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露馨源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潘婆婆莼科技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莼菜粒飲料,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重慶市合川區合陽城街道梧桐街6號-15號門市朱承托銷售的甜味饅頭和豆沙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市榮昌區安富街道農貿市場攤位131、132、133號劉國金銷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重慶市銅梁區高樓鎮黃桷路14號劉中蘭銷售的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九)璧山區仙夢餐飲店銷售的鹵豬耳朵,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市大渡口區跳磴鎮跳蹬農貿市場6、7號攤位陳順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巴南區比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紅二青條,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永川區晶眾鑫百貨超市銷售的河粉(米粉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市萬盛區叢林鎮叢林溝55號1-1(附綠水村新橋社)銷售的、來自重慶市南川區建輝食品有限公司的豬后腿肉,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四)銅梁區晶眾鑫副食超市銷售的獼猴桃,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五)璧山區旭易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湖南湘潤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山椒魚(風味熟制水產品),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秀山縣辣翹火鍋店銷售的鴨腸,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九龍坡區文見餐館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八)長壽區沙麥早餐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冠宇儀器本著秉承“重合同、守信用、優質服務、互利雙贏”的經營理念為核心,以產品技術創新為依托、保障食品、藥品、環境、水質安全為己任 ,同時為食藥監系統、農業系統、畜牧系統、漁業系統、食品企業等提供專業的檢測儀器、先進的技術支持和高效的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