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754批次,其中合格樣品746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海南金盛萬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角,檢驗項目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海口瓊山蔡於軍牛肉攤(海口市瓊山區城東農貿市場)銷售的牛肝,檢驗項目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口海關技術中心。
(三)湖南嘉年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海南分公司銷售的芹菜,檢驗項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保亭響水進蘭蔬菜攤(海南省保亭縣金江農場市場)銷售的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唐春連蔬菜檔(海南省儋州市樂民農貿市場)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儋州那大孔春愛蔬菜攤(海南省儋州市西聯農場南珠市場二樓)銷售的綠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昌江縣石碌鎮第三市場吳明吉菜攤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瓊中縣國營大豐集貿市場青秉志蔬菜攤銷售的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食品抽檢主要是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來判斷食品是否合格,標簽問題、含量不足、產品等級標準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標以及含有違禁成分等都可能成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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