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海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審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小青菜種植戶,他違規使用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在售賣過程中市場監管人員檢測了出來。
被告人王某某在海門承包土地種植蔬菜,去年2月至3月期間,他購買了一種叫“氯氰毒死蜱”的農藥為青菜除蟲。
據了解,“氯氰毒死蜱”是國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種植過程中使用的農藥,王某某不僅使用,而且將使用了這種農藥的小青菜銷到農貿市場。海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抽檢時,檢測出王某某銷往市場的小青菜中“毒死蜱”含量超標25倍,隨后在王某某的大棚土壤中也檢出“毒死蜱”成分。
南通海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單菊英介紹,當地鄉鎮也針對大棚種植戶做了相關的宣傳提示,王某某其實也是心知肚明。而且,他買的“毒死蜱”農藥瓶子上,在使用說明里也明確寫著不能使用到蔬菜上,只能用到棉花上。海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法官提醒廣大種植戶,在種植蔬菜瓜果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農藥使用的各項規定。
高毒農藥具有高度生物富集性、高溶性、廣泛的漂移性,對土壤及水體產生極高的污染。高殘留的農藥,是一種很穩定的化學成分,很長時間不分解,甚至一直都不會分解,保留著它們的毒性,乃至人吃了含有這些農藥的水果,再排泄糞便,昆蟲或者魚類吃了人類糞便,這些生物又被更大的生物吃掉,傳播范圍會擴展到全球,所有生物鏈中的生物體內都會含有這些有毒物質。
我國已禁用的高毒農藥達21種
2002年5月,農業部發布第199號公告,禁止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5種高毒農藥用作殺鼠劑。這5種農藥從未在我國取得農藥登記,但由于當時非法生產猖獗,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農業部據此出臺公告。
2003年4月,農業部發布第274號公告,撤銷了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登記。
2011年6月,農業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第1586號公告,進一步撤銷了特丁硫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等10種高毒農藥登記。
2015年9月,農業部頒布了第2289號公告,又撤銷了殺撲磷在柑橘樹上的登記,由于殺撲磷僅在柑橘樹上取得登記,意味著我國全面禁用殺撲磷。
針對高毒農藥及普通農藥使用不合理現象的普遍存在,給我們日常飲食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所以對農副產品進行檢測篩查,可以有效地避免農藥殘留超標的產品流入市場,給我們餐桌安全增加一道防線。
冠宇儀器農藥殘留檢測儀對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的快速檢測,可廣泛應用于各級政府蔬菜檢測中心、農貿市場、超市、環保機構、蔬菜種植基地、飯店、車載及實驗室等食品安全檢測與監控場所等單位對果蔬中農藥殘留的檢測。
最后,冠宇儀器建議相關單位和個人:日常用藥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農藥管理條例》里的相關規定,合理規范的用藥,從根源上減少高毒農藥殘留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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